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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非破产清算操作流程及要点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8-01-18 14:44:44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,会因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、解散事由发生、股东(大)会决议而主动解散,也会因政府机关的责令撤销、关闭、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行为、法院的解散判决而被迫解散,由此进入公司清算。
公司清算是指以解散公司为目的,而清理公司现有债权债务,分配剩余财产,了结公司各类法律关系的程序和制度。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,破产清 算是依《企业破产法》进行,清算程序较之严谨,本书在此不作赘述。但鉴于我国《公司法》等对特别清算仅作只言片语的原则规定,在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,因而 将操作流程归纳如下。


1、成立清算组
    一般情况下,公司自行清算时,应当按照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,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,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由 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。而指定清算的,即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,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 清算。此时,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,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,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。
清算组成立以后,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,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相应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,并编制工作计划。
2、接管公司
    清算组成立后,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,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(1)公司的公章;
(2)债权债务清册;
(3)资产清册;
(4)合同书等各类法律文件;
(5)财务账册、空白支票及其他凭证等;
(6)职工花名册(详细记载工龄、工种、用工形式、工资及工资拖欠、社保拖欠等情形);
(7)公司现有的有价证券、房屋、土地使用权、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的权利凭证;
(8)企业的历史档案;
(9)其他与公司相关的资料。
3、清理公司财产
    接管公司后,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(1)确定公司现有财产的范围,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。
(2)接管公司财产,包括: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;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;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;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进行估价等。
(3)要求占有公司财产的第三人返还财产,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。
4、接管公司债务
    接管工作包括对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。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基础,通常情况下,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,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、其他书面文件及依据进行审查,随后,应将确认无误的债务登记造册。
5、设立清算账户
    清算帐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。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,进入清算程序之后,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。
6、通知/公告申报债权
   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:“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,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。”
    清算组应首先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。接着,应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,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,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,核对其证明材料。申报登记结束后,及时编制清查报告表,以利于确认债权债务。
7、处理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
   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,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,可开展一些以了结公司业务为目的的经营活动。
    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包括:对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,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,回收债权等。
8、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
    公司清理活动中,如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,清算组应当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参加民事诉讼,而且,清算组有权聘请律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。
9、处理公司财产
    因为公司的大部分债务最终都将以货币形式进行清偿,因此,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变现,转为货币形式用于清偿公司债务。
10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
   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,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毕后,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。
    如果公司财产能够完全清偿公司债务,则按法定顺序予以清偿;如果可能不足以清偿的,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;如果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。
11、制定清算方案
   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,应当制定清算方案,并报清算公司股东(大)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股东(大)会或人民法院如对清算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,清算组应当进行修改,直至股东(大)会或法院通过为止。
12、确认并实施清算
    清算方案经确认后,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,清偿顺序一般为:
(1)支付清算费用;
(2)支付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;
(3)缴纳所欠税款;
(4)清偿公司债务;
(5)分配剩余财产。
13、编制并提交清算报告
    公司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、清算期内收支报表、各种账务账册,并提交股东(大)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,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。
    清算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:
(1)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;
(2)清算组的组成;
(3)清算的形式;
(4)清算的过程及安排;
(5)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;
(6)清算方案;
(7)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;
(8)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;
(9)其他清算的相关内容。
14、办理注销登记
   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、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后,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工商登记机关,申请注销登记。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,公告公司注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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